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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自己去鉴定工伤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21 浏览量:548

## 工伤鉴定:个人可自主进行吗?

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目的是确定职工遭受的事故或疾病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划分工伤等级。在中国,工伤鉴定通常由特定机构进行,个人原则上不能自主进行。

### 法律依据

工伤可以自己去鉴定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伤认定机构作出认定。

该条例明确了工伤鉴定应由以下机构进行:

- 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工伤认定机构 - 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工伤认定机构 - 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伤认定机构

### 个人自主鉴定不可取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未明确禁止个人自主进行工伤鉴定,但考虑到以下原因,个人自主鉴定并不可取:

- 专业性强:工伤鉴定需要对事故或疾病的性质、原因、与工作的关联性进行专业判断,需要丰富的医学和法律知识。个人通常难以具备这方面的专业水平。 - 客观性受限:个人自主鉴定可能会受主观因素影响,难以做到公正、客观。 - 法律效力有限:个人自主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

### 正确的工伤鉴定流程

如果职工认为自己遭受了工伤,应遵循以下流程:

1. 向用人单位报告: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告事故或职业病伤害。 2. 用人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职工报告后6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认定机构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伤认定机构收到申请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4. 出具鉴定结论:工伤认定机构应当在60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结论。

### 特殊情况下的例外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如果用人单位在30日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近亲属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职工近亲属作为职工的代理人,可以代表职工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鉴定。

在中国,工伤鉴定原则上由特定机构进行,个人不得自主进行。只有在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而职工已死亡的情况下,职工近亲属才能作为代理人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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