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800人左右的qq群里说别人骚扰自己,但说的是发没用信息骚扰,只说了当事人的网名,构成名誉侵权吗
用户:游客_WXmjr62wVk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答
律师回复
在法律上,名誉侵权通常是指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贬低、损害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关键因素包括言论的内容、方式以及是否实际造成了对他人的负面影响。 如果在QQ群中,你提到某人发没用信息骚扰,并且使用了其网名,这可能会被视为一种公开的指控或者评价。然而,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事实依据**:你的指控必须基于真实的事实,不能是无端或捏造的。 2. **贬低程度**:你的言论是否对对方的名誉产生了实质性的伤害,比如导致他人在群里的社会评价下降、人际关系受影响等。 3. **合理性**:你是否有正当的理由或者必要性来公开提及此事,例如为了自卫或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你的言论确实对对方构成了贬低和伤害,那么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断来确定。如果你不确定,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