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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实习生,干了一个多月,现在想要离职,但是之前签了入职协议,但是协议上的岗位是亲子岗位,我实际岗位是托班老师,我是星期二通知他的说干到星期五不干了,但是她现在说我违反了协议,没有提前五个工作日,

用户:游客_ImiEsVy8ZN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叶榕
叶榕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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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在签署的入职协议中约定的岗位是亲子岗位,但实际工作中被安排在托班老师岗位。并且,你在星期二通知单位离职,只干到星期五,而单位认为你没有按照协议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仔细阅读你的入职协议,并确认其中是否有相关规定关于员工离职的通知期限。如果协议中有明确的规定,则需要遵守。 如果你觉得协议中的规定不合理或者与实际工作不符,可以考虑与单位进行沟通,解释自己的情况并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离职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行为,避免给未来的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