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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孩子骑电动车被车撞了,司机全责,我们没有住院,我可以要求对方给我护理费吗?但是我每天陪孩子去医院输液,一去就一天,求解答谢谢

用户:游客_hxAFXCSnGG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万洋
万洋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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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你可以主张护理费,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