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彤,中国内地女演员,因出演电视剧《欢乐颂》而广受欢迎。然而,最近她却因为两家网店的侵权行为而惹上了麻烦。2005年,参演电视喜剧《杨光的快乐生活》而步入演艺之路。2010年,凭借古装悬疑动作剧《女神捕》。2012年,因出演古装清宫剧《甄嬛传》开始崭露头角;随后,凭借古装武侠剧《天涯明月刀》入围第三届乐视影视盛典电视剧最佳新人奖。2013年,因出演武侠剧《天龙八部》被观众熟知;2014年,主演年代传奇剧《刀客家族的女人》及古装武侠剧《神雕侠侣》。2015年,出演古装宫廷传奇剧《大汉情缘之云中歌》。2016年,凭借都市爱情偶像剧《微微一笑很倾城》及古装戏《锦绣未央》获得广泛关注;随后还获得国剧盛典荧幕魅力演员奖;同年,获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授予“道路交通安全形象大使”称号。2019年,主演的青春派系列第三部曲《谁的青春不叛逆》开播。2020年,主演的电视剧《重启之极海听雷》和都市情感剧《三十而已》先后播出。2021年,主演的家庭情感剧《乔家的儿女》和电视剧《埃博拉前线》相继播出。
据报道,毛晓彤在近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了两家网店侵犯其肖像权和名誉权,索赔金额高达20万元。这两家网店分别是“慕少女”和“汝窈私语”,被指控侵权的商品为带有毛晓彤形象的T恤衫、手机壳等周边产品。
毛晓彤在起诉书中表示,她从未与这两家网店签订过任何合作协议或授权。但是,这些商品在网店中以她的形象进行销售,给她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并且也对她未来商业合作产生了不良影响。
经过调查和审理,法院最终判定两家网店侵犯了毛晓彤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并命令其赔偿2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再次提醒了大家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对于明星而言,肖像权和名誉权是其最宝贵的财产之一,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都可能损害其权益,给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对于消费者而言,也应该在购买商品时理性选择,避免因追逐炒作而不慎购买侵权产品。
在这个事件中,毛晓彤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这也为其他明星和知识产权持有人树立了榜样,更加坚定了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念。
法铨网相关律师提醒:两公司所获授权依据的聘请合同第四条第一款为相关综艺节目的著作权及邻接权约定,而非独立的肖像权授权,故被告抗辩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