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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因合同纠纷被强制执行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30 浏览量:640

乐视网因著作权合同纠纷被执行,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根据报道,乐视网被强制执行200万,这使得乐视网面临着巨大的财务压力和声誉损失。涉及案件为上海五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该公司相关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执行法院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股东信息显示,上海五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上市公司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  

据悉,此次执行是因为乐视网与某著作权方在签订版权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内容,导致著作权方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而乐视网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也引发了公众的非议,因为他们并没有对此事做出合理的解释和应对措施。  

这种纠纷不仅会影响到乐视网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会对乐视网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乐视网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包括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合同等。

 

总之,这次事件告诉我们,任何企业都不能忽视版权合同的约定,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乐视网必须及时反思自己的行为,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法铨网相关律师提醒:因著作权引起的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著作权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进行专业鉴定。如果没有法定鉴定部门,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选择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指定有一定权威的专业组织为鉴定部门,也可以委托国家科学技术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但不应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进行专业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鉴定专业技术问题,对所提交鉴定的事实问题发表意见。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将鉴定结论以及作出结论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人民法院。鉴定结论应当经过当事人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当事人有权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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