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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男子因纠纷不落葬骨灰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9 浏览量:141

王林是一个40多岁的男人,他一直都是家里的独生子。他的父母曾经在他小时候给了他很多的爱和关怀,但是随着父母年龄的增长,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  

当王林的父亲去世时,他感到了巨大的悲痛。然而,在处理遗产分配的过程中,他却发现自己和母亲的意见存在很大的分歧。尽管他对家庭的贡献比母亲更大,但是遗产分配中的权利却不属于他一方面。  

这引起了王林的不满和愤怒。他认为自己的利益应该得到更好的保障,而母亲则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分配遗产。这种分歧导致了遗产分配的拖延和争吵。  

在这样的情况下,母亲最终去世了,而王林也因为对遗产分配的不满而拒绝将母亲落葬,长达七个月之久。这种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王林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决定改变自己的态度。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认识到自己对母亲的不敬和不孝之处,并开始积极地向家人道歉和寻求谅解。2022年,陈阿姨因病去世,准备落葬时,王林大闹现场,要求三姐妹书面承诺放弃遗产继承。三姐妹未同意,王林拒绝落葬,导致陈阿姨骨灰在墓园寄放长达七个月。此事件最终闹上法庭,法院认定当事人王林系全责。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家庭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家人之间应该平等尊重,相互支持。当发生分歧时,我们应该理性地处理,而不是让情绪主导我们的行为。最重要的是,在家人面前,尊重和孝顺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价值观念。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子女在父母亡故后应当妥善安葬、安置父母的遗体或骨灰,此行为作为一种民间习俗,符合我国传统伦理的一般观念,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应纳入《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的公序良俗范畴。王林作为人子,因父母遗产分配问题,拒绝为母亲办理下葬,并以此相挟,不仅侵害了其母亲享有的墓地使用权,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入土为安系人伦之大事,相较遗产之纠葛,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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