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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人家的社保卡取出一万六 一男子被判刑!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9 浏览量:905

这是一个关于“横财”的故事。一个中年男子,在路边捡到了一张遗失的社保卡,不料在取现一万六后,却因此被判刑。故事里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却有着人性的冷暖自知和法律的严明公正,让我们不禁深思:什么样的财富才是真正的“横财”?  

那个中年男子叫做李华,来自一个普通的家庭,从小并不算有钱的家庭中成长,拥有一份稳定但并不高收入的工作。一天,他在街边发现了一张社保卡,上面只有姓名、身份证号和社保号码,但却没有余额。他踌躇再三,最终还是决定去银行试图通过社保卡取现一些钱。  

于是,他来到了银行,成功地取出了一万六元。回到家中,他开始犯愁,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笔意外之财。他考虑了很久,最终决定将这笔钱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中,并且打算等待失主自行联系他。但是不久之后,警方找到了李华,指控他因为盗窃社保卡并取走里面的现金,因此应该受到惩罚。  

在法庭上,李华解释说他当时只是想试一下这张社保卡是否可以取到钱,而并不知道这笔钱来自于别人的身份信息。但是法官认为,无论如何,他都没有合法的权利使用这张社保卡,并且他实际上已经使用了别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取现,这就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最终,李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的刑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所谓的“横财”,并非所有的财富都可以称之为“横财”。真正的“横财”,必须是来源干净、合法的财富。在这个社会中,法律和公序良俗是必须遵守的规则,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个事实:在这个充满机会和挑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有可能遭遇到意外之财或者横财。但是,我们必须要明确:任何财富都必须来自合法渠道,否则终究不会带来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在这个故事中,李华并没有得到他所期望的“横财”,反而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而承受了巨大的损失。但是,他也从中学到了一个重要的教训:诚实守法、勤奋努力才是走向成功和幸福的正途。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明花破犯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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