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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茅台 成都温江区一团伙涉案10万余元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9 浏览量:299

成都温江区近日查获了一起销售假茅台酒案,该案涉案金额已经超过10余万元。这是一个严重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茅台酒品牌的声誉。  

据悉,这个案件的调查始于一位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在购买茅台酒后发现,其包装、标签以及味道等方面都与真品有明显差别。随后,消费者报案并将茅台酒送往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确认其为假冒伪劣产品。  

警方介入后,通过对销售渠道的调查和追踪,最终锁定了几名嫌疑人。这些嫌疑人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冒茅台酒,利用虚假宣传和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  

据初步统计,这个团伙的销售量非常庞大,涉案金额已经超过10余万元。他们的手法相当狡猾,不仅制造假冒产品,还伪造茅台酒厂的生产批次号等信息,让消费者难以察觉。

 

在这个案件中,公安机关采取了果断行动,查封了假冒茅台酒的生产窝点和销售渠道,并追回了一批假冒产品。与此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低价、虚假宣传等手段,避免上当受骗。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是巨大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我们应该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用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销售假茅台酒应该定性为销售伪劣产品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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