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班主任要求收取6500元培养费 江苏公立学校再出事端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4 浏览量:874

近日,江苏一公立中学因要求学生向班主任的私人账户交纳6500元的培养费成为了舆论的热点话题。据了解,该中学要求学生在开学前交纳该笔费用,目的是用于学生的培养费用。但是,这一做法遭到了家长们的强烈反对,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一些家长的反映,他们和班主任联系后,得知该笔费用是由学校下发的通知书规定的,并且要求学生在一个月内全部交纳。但是,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并没有公布这一通知,也没有任何相关文件证明该笔费用的合法性。更为可疑的是,该中学将缴费账号起名为“学生(家长)代缴款项”,并要求将费用转入班主任的私人账户,这引发了家长的不安和疑虑。江苏省连云港灌云高级中学城西分校,是2022年由民办转为公办的义务教育初级中学。民转公后,学校要求每名学生每学期交6500元培养费,且这笔费用连带各类学杂费全部转入班主任个人银行卡账户。  

随着事件的发酵,该中学终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教育部门开始展开调查,对该校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警方也介入了调查,确认缴费账号为班主任私人账户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此举引发了社会关于公立学校是否进行非法骗费的讨论。学校应该更加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规范管理,不能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而损害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同时,家长们也应该增强对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意识,对类似事件要敢于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教育领域,针对学生的培养和教育是校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相关收费,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来牟取利益。这件事情给我们带来的警示是,教育部门应该对校园收费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的信誉和形象不受破坏。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学校乱收费这是违法的。学校乱收费可以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