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游客在三亚租车自驾游期间遭遇不愉快经历。据悉,游客在一家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但是在还车时却被要求支付高额的保险费用和违约金。经过多方询问和协商,游客才知道原来这是一种常见的坑人手段。
3月1日,梁某在网络租车平台上租了一辆劳斯莱斯,和租车公司商议的价格为每天1230元,这个价格是比其他地方要低不少的,可是接下来的经历让他很是气愤。在梁某到车行取车时,三名工作人员要求梁某交1500元的车损保险,声称“还车必有伤”,否则就不让梁某顺利取车。要知道租车的价格才1230元,一个没有说明的保险费用就要1500元,换做是任何人都无法同意,可是迫于对方人多势众,只能缴纳了1500元。目前该事件6位嫌疑人已经被刑拘,三亚当地目前也做出了公共发布。
首先,租车公司在出租车辆时,往往会强烈推销保险险种,让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高额的保险。这种保险往往只是为了让公司赚取更多的利润,并不是真正的保险。
其次,租车公司很善于利用合同的漏洞来坑人。比如,租车合同中可能会有一些不起眼的条款,比如规定车子在晚归或损坏时要支付违约金,而租车人往往会忽略这些条款。
所以,在租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看清楚所有费用和条款。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并保留好租车合同。
同时,建议游客在租车前先了解一下当地租车行情,并选择信誉良好的租车公司,以避免被坑。如果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租车的时候,往往要留意的事情是:租车前确认自己需要什么类型的车辆,例如大小、性能、燃油类型等;确认租车公司的信誉和口碑,绕开烂公司;熟悉租车公司的租车条款和保险条款;确认车辆的保险是否充足,未保险的可能让你背上损失;在租车前仔细检查车内和车外的状况,确保可以使用的状态,同时记录下任何已有的伤损,以免“冤假错案”;在租用期间,注意保养和维护车辆,规避因为自己的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失和罚款;归还车辆前,确保车辆的状况,以免产生额外的费用或争议。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