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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高空坠物事件发生 一小区56名住户成被告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3 浏览量:262

最近,一起高空坠物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因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本案中,一名居民在小区内行走时,突然被一件从高楼掉落的物品砸伤。由于事发突然,居民并未来得及躲避,导致其严重受伤。  

随后,该居民立即就诊,并在医院接受治疗。医院诊断居民多处骨折和内出血,需要住院治疗。同时,该居民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住户提起了民事诉讼。据记者了解,家住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晓月小区3栋2单元的李某下楼取快递的途中,突然被高空坠落的玩具枪型笔砸中头部,致其晕厥、呕吐不止。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见状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叫了救护车。医生诊断为:脑震荡、头皮血肿、高血压。李某住院治疗了11天。  

根据法院的多次调查,确定了该高空坠物事件的具体责任。首先,该事件发生时,物业管理公司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导致该物品从高处掉落,造成居民的重伤。其次,共有56名住户被告,这些住户居住在高楼的上层,而事件发生时,有人在阳台上晾晒物品,但是未经过充分考虑地放弃了对下面行人的安全问题。  

根据法律解释,物业管理公司和住户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必要的赔偿。在被告诉中,物业管理公司和住户对于该案件提起了不同的申辩,但是由于他们都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无责任,因此,法院最终做出了有利于居民的裁决。  

南岸区人民法院一审酌情认定被告物业公司应就原告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1812.41元;对于其他80%的损失,由除赵某等10名有确切未侵权证据者以外的其他业主被告以户为单位均分补偿,即分别补偿李某181.23元。物业公司与业主薛某不服,向重庆五中院提出上诉。  

高空坠物事件虽然看似一件偶发的事情,但其背后涉及到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需要人们予以高度关注。我们相信,通过国家法律的严格执行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我们可以共同为公共安全建设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该案中,因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李某将事发地点所在建筑物中部分房屋所有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认为其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被告则应当就自己不是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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