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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发生斗殴事件 男子遭遇四人乱拳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2 浏览量:741

近日,广东深圳市一起深夜爆发的混战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当晚一名男子遭到4名年轻人的乱拳围殴,现场围观的旅客有近百人,但却没有人敢上前制止。网上21日流传一段片段,事发时间为夜晚,相信应该是拍摄于皇岗口岸跨境全日通巴士站前。从片段里可见,当时巴士站前方有4名男子包围1名男子,拳腿并用乱殴对方,旁边有女子试图劝阻。遇袭男子其间虽曾还击,但双拳难敌四手,还是被打得惨不忍睹。所幸最后有人闯入乱拳堆中,以身护着遇袭男子并分开双方。  

据目击者称,当晚深夜12点左右,一群年轻人在市中心附近游荡。其中四名年轻人看到一名男子走过路口,突然上前将其围住。接着,他们开始对男子进行粗暴的辱骂和攻击,用拳头不断打击并踢打他的身体。  

现场围观的旅客看到这一幕后,不约而同地靠近现场观看。但令人痛心的是,毫无人敢上前制止这四名年轻人的暴力行为。有的人则趁机拍照,甚至发朋友圈炫耀。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四名袭击者控制,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据初步调查,这四名年轻人涉嫌寻衅滋事罪。  

此事件让人痛惜和反思。一方面,暴力行为的加害者应该付出应有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的法制和秩序。另一方面,围观者们的被动行为,以及部分人使用社交媒体来炫耀或取得关注,也显然是对社会公德和人性良知的一种侵犯。  

我们应该深刻反思自身的行为,积极参与到社会正义与公平的实践中来。同时,也应该从广泛的政策和宣传举措中,推进公民道德、文明素养的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寓法于善、法治教育,让更多的人获得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的涵养,避免这样不应该存在的黑暗事件再次发生。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打架斗殴的处罚如下:对于当事人打架斗殴的,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或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需承担刑事责任,以聚众斗殴罪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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