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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机构违法被罚款20000元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2 浏览量:547

近日,成都市大邑县一家牙科诊所因经营过期医疗器械被查处,并被罚款21000元。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此次被查处的牙科诊所经营的一些医疗器械已经过了有效期,但仍在使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更会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近日,在“春雷行动2023”中,大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牙科诊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储物柜内有2袋镍钛合金牙弓丝,标签显示其“生产日期:20190719,保质期限:2年”。截至检查当日,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6个多月。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已过期的镍钛合金牙弓丝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并对该诊所立案调查。可以说,这项行动的开启对于当今市场的监督和监管力度是有所提升的,这样的监管强度只会对于市场形成一种无形的约束力!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和法律法规的严格化,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成为了“重中之重”。经营者应该认真履行其责任,通过合法途径采购、存放和使用医疗器械,并对其进行检测,确保器械的使用安全。而不合法经营和违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医疗行业的从业者,经营者应牢记自身职业的特殊性以及其对患者身体健康的直接影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事件中,当地监管部门及时出手,严肃处理了相关违规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提醒了其他从业者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该诊所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大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诊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袋镍钛合金牙弓丝,并处罚款21000元。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