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工资是否包括津贴
劳动仲裁中,正确认定工资的范围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劳动者的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可能包括津贴等其他收入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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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按照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支付给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和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一定数量、工作任务或服务标准所获得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2条进一步明确,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形式的劳动报酬,以及非货币形式的劳动报酬。
津贴的性质
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或相关规定,为弥补劳动者因特定工作或工种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或特殊需要而发放的补贴性收入。常见的津贴包括:
岗位津贴:因从事特定岗位或承担特定职责而发放 高温津贴:因高温环境工作而发放 交通津贴:因上下班交通不便而发放 住房津贴:因住房自理而发放
劳动仲裁中的认定
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若包括津贴,则需要证明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劳动者可提供以下证据: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津贴为工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津贴属于工资 工资发放记录:显示津贴与基本工资同时发放 其他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
若用人单位否认津贴属于工资,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反驳。劳动仲裁委员会将结合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津贴是否构成劳动者的工资。
排除性津贴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津贴都属于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津贴不计入工资:
与劳动报酬无关的补贴,如生活费、医疗费 为业务招待、购买材料等支付的费用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膳食补贴、交通补贴,其标准未超过当地标准
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劳动技能、特殊工作条件等原因而获得的津贴补贴,属于工资性质。
例如,某劳动者因从事高温工作获得高温津贴,该津贴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在劳动仲裁中,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包含高温津贴在内的全部工资。
结语
在劳动仲裁中,工资的认定需要综合考量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材料。对于津贴的性质,应根据其与劳动报酬的关系以及用人单位的规定进行判断。只有准确界定工资的范围,才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