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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开庭怎么陈述诉讼请求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6-16 浏览量:432

诉讼离婚庭审时的诉讼请求陈述

导言

诉讼离婚开庭是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原告方需明确陈述诉讼请求,以示解除婚姻关系的坚定立场。本文将围绕中国的相关法律,探讨诉讼离婚庭审中如何陈述诉讼请求。

诉讼离婚开庭怎么陈述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载明诉讼请求。在诉讼离婚案件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为解除婚姻关系。

陈述要点

(一)明确诉讼请求

原告应清晰、简洁地表明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例如:“请求法庭判决解除与被告某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陈述婚姻关系的基本情况

原告应简要陈述婚姻关系的基本情况,包括结婚时间、地点、登记部门等信息。

(三)阐述离婚理由

原告需阐述提出离婚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常见的理由包括: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原告应当有证据支持其提出的离婚理由。

(四)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请求

如果双方存在共同财产,原告可提出财产分割请求。原告还可提出子女抚养请求,包括指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支付等问题。

示例

“尊敬的法庭,我,原告张某,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解除与被告李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我们于2016年5月18日在北京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婚后,被告长期实施家庭暴力,严重损害了我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我多次劝告和警告被告,但情况毫无好转。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我请求法庭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同时,我请求法庭将我们共同居住的房屋判归我所有,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用于女儿的抚养。”

注意事项

陈述诉讼请求时,原告应态度冷静、条理清晰,避免情绪化。 证据材料应充分、合法,以支持诉讼请求。 如有必要,原告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由律师代为陈述诉讼请求。

结论

诉讼离婚开庭时,原告清晰、有理有据地陈述诉讼请求,对于法庭依法审理案件至关重要。原告应充分利用法庭提供的机会,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