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鉴定结论的撰写
引言
劳动仲裁鉴定是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鉴定结论是仲裁庭裁决的基础之一。因此,劳动仲裁鉴定结论的撰写至关重要。
.jpg)
法律依据
中国《劳动仲裁规则》第35条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对有关专业技术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依法委托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以书面形式出具,内容包括鉴定依据、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结果和鉴定人的签名。”
结论撰写原则
劳动仲裁鉴定结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客观、公正:鉴定结论应基于事实和证据,不受任何主观因素影响。 专业、准确:鉴定结论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人做出,内容应准确无误。 清晰、简洁:鉴定结论应语言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结论撰写内容
劳动仲裁鉴定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鉴定机构名称、鉴定人姓名、职称、资格证号等。 鉴定依据:劳动仲裁案件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鉴定过程:鉴定方法、取样、化验或检查过程等。 鉴定结果:鉴定结论,包括是否存在争议的事实,以及相关数据和证据。 鉴定人签名:鉴定人亲笔签名。
具体撰写要求
鉴定依据:列明仲裁庭委托鉴定的事项和提供的证据材料。 鉴定过程:详细描述鉴定方法、取样、化验或检查的具体步骤,并说明采用的技术标准和仪器设备。 鉴定结果:明确表明鉴定结论,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等。 鉴定人签名:鉴定人应在结论最末尾亲笔签名,并注明鉴定日期。
注意事项
鉴定人应对鉴定结论负责,不得出具虚假结论。 鉴定结论应密封后提交仲裁庭,不得提前泄露。 仲裁庭对鉴定结论有权审查,如有异议,可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结论
劳动仲裁鉴定结论的撰写是仲裁程序中的一项关键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专业、准确、清晰等原则,并符合法律规定。精心撰写的鉴定结论有助于仲裁庭准确裁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