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劳动仲裁电话申请指南
适用法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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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途径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主要有以下途径:
网上申请:登录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网站,点击网上申请,按提示步骤填写相关信息。
窗口申请:前往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大厅(地址:桂林市白沙井路15号)填写仲裁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所需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证明劳动争议事实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申请电话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电话:0773-2867019
申请书内容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 证据清单及证据复印件
受理条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以下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纠纷 工资报酬纠纷 劳动保险纠纷 职工福利纠纷 劳动安全卫生纠纷 集体劳动争议
仲裁流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仲裁申请后,将依法进行仲裁:
立案: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立案 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庭,进行事实调查和举证质证 调解:仲裁员主持调解,促成双方和解 裁决:经调解不成的,仲裁员依法作出裁决
裁决效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不服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法律援助 委托代理人 享受免费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期间负有以下义务: 出庭应诉 提供证据 履行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