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调解离婚书
引言
离婚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在民事诉讼中自愿达成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本文将围绕民事诉讼调解离婚书的书写规则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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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所
二、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的离婚事由和具体请求
三、调解经过
调解人员姓名、单位 调解时间、地点 调解过程的简要陈述
四、调解协议
双方同意离婚 子女抚养、探望权的约定 财产分割的约定 债务承担的约定 其他约定事项
五、特别约定
对子女抚养费、探望权的特别约定 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特别约定 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
六、双方签字或盖章
原告签名或盖章 被告签名或盖章
七、人民法院确认
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确认 法院名称、法官签名或盖章 确认日期
书写规则
语言规范: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法律用语。 表述清晰:内容表述要准确、简洁,避免歧义。 条款完整:协议应涵盖民事诉讼调解离婚所涉及的所有主要内容,包括离婚事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 特殊条款:对于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如子女抚养费的调整机制、探望权的执行方式等,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 法律依据:在必要时,可以在协议中注明调解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法律效力
经人民法院调解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可由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调解离婚书适用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调解确认的离婚案件。对于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的案件,不适用该书写规则。
结语
民事诉讼调解离婚书是当事人双方在民事诉讼中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其书写规则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确认调解协议时,应注意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并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