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劳动仲裁厅上班吗?
引言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造成严重冲击,劳动关系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劳动仲裁厅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在疫情期间是否正常上班备受关注。本文将结合中国法律,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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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接到仲裁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见,法律赋予劳动仲裁厅受理劳动争议的职责,且要求其及时作出决定。
疫情防控措施
然而,在疫情期间,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和各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防控措施,包括限制人员流动、公共场所关闭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仲裁厅的正常办公。
各地情况
各地的劳动仲裁厅受疫情影响的程度不尽相同。一些疫情较轻的地区,劳动仲裁厅可能正常上班,但采取了必要的防控措施,比如限制人员进入、加强消毒等。
而一些疫情较严重的地区,劳动仲裁厅可能暂时关闭或采取远程办公的方式处理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在线仲裁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各地劳动仲裁部门也积极探索在线仲裁模式。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申请、提供证据和参加听证会,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
具体咨询
疫情期间,劳动仲裁厅上班安排可能随时调整,建议当事人及时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部门咨询。可以拨打劳动仲裁热线或登录官方网站查询最新信息。
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由用人单位对下列事实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作出的有关劳动者的决定或者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职工主张的权利侵犯的事实。
疫情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因疫情影响而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可以向劳动仲裁厅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结论
疫情期间,劳动仲裁厅是否正常上班取决于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和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及时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了解最新的上班安排和在线仲裁服务。劳动仲裁厅将根据法律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