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单位出吗
引言
工伤护理费是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发生的护理费用,其支付主体备受关注。本文将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探讨工伤护理费的单位负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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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中,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明确包括了“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进一步明确:“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护理费。”
护理费的支付标准
护理费的支付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护理费支付标准,各省市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费用水平,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标准。
例如,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住院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标准为每日100元,出院后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标准为每日80元。
单位的负担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工伤护理费原则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因此,单位在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后,无需再承担额外的护理费支出。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下,单位可能需要承担工伤护理费:
工伤发生在依法应当参保但未参保的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承担全部工伤费用,包括护理费。 工伤发生在未依约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补缴工伤保险费并承担工伤费用,包括护理费。 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护理费:如果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护理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补充。
特殊情况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单位不承担工伤护理费:
工伤职工被判处故意犯罪、自残或自残: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没有工伤待遇,因此护理费也不由单位承担。 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期间,职工尚未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在这种情况下,护理费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由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承担。
结论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工伤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原则上无需承担。但例外情况下,单位可能会承担工伤护理费,如单位未参保或未依约缴费等。特殊情况下,单位不承担工伤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