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公司开庭程序
背景
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主要途径。劳动仲裁公司是指受理和裁决劳动争议的独立机构。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开庭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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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程序
1. 庭前准备
仲裁庭发出开庭通知书,载明开庭时间、地点、案由。 当事人查阅卷宗材料,准备证据和陈述。
2. 开庭
(1)核对当事人身份
仲裁庭核对当事人姓名、住所、身份证明等信息。
(2)宣布开庭
仲裁庭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庭审规则和注意事项。
(3)陈述
当事人依次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和请求。 仲裁庭可以询问当事人,要求其提供证据或解释。
(4)质证
当事人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仲裁庭可以组织当事人对证据进行核对和辩论。
(5)辩论
当事人根据证据和法律阐述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 仲裁庭可以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问题。
(6)法庭调查
仲裁庭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包括传唤证人、调取证据、现场勘验等。
(7)总结陈述
当事人对整个庭审情况进行总结。 仲裁庭告知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意见。
(8)宣布休庭
仲裁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告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仲裁开庭程序的基本内容。该法规定:
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参加; 当事人经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开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当事人隐私的,不公开进行;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开庭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当准时出席开庭,否则有可能被缺席裁决。 当事人应当着装整齐,举止得体。 当事人应当配合仲裁庭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交相关证据。 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不得喧哗、争吵或进行其他扰乱庭审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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