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区劳动仲裁指南
1. 适用法律
中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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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仲裁管辖
苏州吴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发生在吴中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3. 仲裁申请
申请方式:当事人可以到仲裁委员会填写入仲裁申请书,也可以通过邮寄、电子信函提交申请。 申请时限: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材料: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证据、仲裁请求事项、证据材料等。
4. 仲裁程序
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调查调解:仲裁员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并组织当事人调解。 开庭审理:调解不成的,仲裁委员会将开庭审理。庭审中,当事人可以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结束后,会作出裁决。裁决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5. 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担。
6. 不服裁决的处理
申请复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且不申请复议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星光城中 boulevard 669号
电话:0512-68781750
传真:0512-68781749
8. 其他
劳动者在申请仲裁前,可以先向街道办事处、工会等机构寻求帮助。 仲裁委员会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得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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