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请求日期的规定
背景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机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纠纷。劳动仲裁请求日期是劳动者提起仲裁申请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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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日期的计算
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一般为劳动者得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如未及时支付工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到次日零时为止。如果劳动争议发生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可以适当延长: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及时提出申请的; 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劳动者放弃或者延迟行使仲裁权利的;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后患病或者受伤,丧失行为能力,无法及时提出申请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
申请仲裁的程序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遵守以下程序:
1. 准备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争议事实和理由,请求事项、证据和证据清单等。 2. 提交仲裁申请:劳动者可以亲自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仲裁申请书。 3. 支付仲裁费:劳动者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仲裁费。 4. 受理与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会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
提示
劳动者要注意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以免时效过期丧失仲裁权利。在填写仲裁请求日期时,应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时效延长规定。正确填写仲裁请求日期有助于劳动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