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能够通过电话取消吗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便捷、高效方式。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需要取消已经申请的劳动仲裁。本文将探讨根据中国法律,劳动仲裁是否可以通过电话取消。
中国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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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仲裁申请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五日内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条例》未明确规定能否通过电话取消劳动仲裁申请。因此,需要参考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开庭前要求撤回仲裁申请,经仲裁庭审查同意后,仲裁庭应裁定终结仲裁。撤回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申请人签名。
司法实践
根据司法实践,劳动仲裁申请一般只能通过书面形式取消。主要原因包括:
确保当事人意愿真实:书面形式可以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防止恶意撤销申请。 便于仲裁机构审查:书面撤销申请方便仲裁机构审查当事人的撤销资格和理由。 维护仲裁程序的严谨性:劳动仲裁程序具有严肃性,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电话撤销申请可能会影响程序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例外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允许当事人通过电话取消劳动仲裁申请。例如:
当事人确实无法亲自到场提交书面撤销申请:如因身体健康原因、出差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仲裁机构主动联系当事人,确认撤销申请意愿:如仲裁委员会发现撤销申请存在疑点或需要进一步核实当事人意愿。
注意事项
如果需要通过电话取消劳动仲裁申请,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联系仲裁机构:当发现无法亲自到场提交书面撤销申请时,应尽快联系仲裁机构。 提供充分理由:说明无法亲自到场的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记录通话内容:保留与仲裁机构通话的录音或记录,以备后续证明需要。
结论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申请只能通过书面形式取消。特殊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允许当事人通过电话取消申请。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通过电话取消申请时,应及时联系仲裁机构,提供充分理由,并记录通话内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