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书公司需要盖章吗?中国的法律规定
### 引言
劳动仲裁书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后作出的裁决文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仲裁书是否需要盖章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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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书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仲裁书无需盖章也能产生法律效力。
### 劳动仲裁书的制作和送达方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3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并送达当事人。裁决书应当载明裁决的事实、理由、裁决结果和不服裁决提起诉讼的权利、期限和方式。
劳动仲裁书一般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仲裁员签名,并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但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需要盖章,则也可以不盖章。
### 劳动仲裁书的效力与盖章的关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仲裁书的效力与是否盖章无关。只要劳动仲裁书具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3条规定的基本内容,即具有法律效力。
### 实务中是否盖章
尽管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书无需盖章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但实务中,绝大多数劳动仲裁书都会盖章。主要原因如下:
彰显权威性:盖章可以表明裁决书是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式审理作出的,具有权威性。 方便执行:盖章可以作为劳动仲裁书真实性的证明,有利于执行。 形成惯例:长期以来,劳动仲裁书盖章已经形成惯例,当事人普遍认可。
### 结论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书无需盖章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但在实务中,为了彰显权威性、方便执行和形成惯例,绝大多数劳动仲裁书都会盖章。因此,劳动仲裁书是否盖章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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