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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协商撤诉怎么撤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6-08 浏览量:439

劳动仲裁协商撤诉

劳动仲裁协商撤诉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程序进行中,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达成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仲裁程序的行为。

中国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协商撤诉怎么撤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终止仲裁。

撤诉程序

1. 协商达成协议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

2. 提交申请

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撤诉申请,并附上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

3. 审查和决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撤诉申请和协议内容,对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损害劳动者权益进行审查。

4. 裁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终止仲裁程序。

注意要点

当事人自主性:撤诉是当事人自主做出的决定,不得由一方强迫或欺骗。 协议合法有效: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时效性:撤诉申请必须在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前提出。裁决作出后,不得再撤诉。 撤诉后效力:劳动仲裁裁决一旦终止,双方当事人对该争议事项不得再申请劳动仲裁。 不得滥用:当事人不应滥用撤诉权,故意拖延仲裁程序或规避法律责任。

撤诉的利弊

利点:

节省时间和精力 避免公开对抗 维持双方关系

弊端:

可能无法获得全部权益 存在被欺骗或胁迫的风险 会影响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议

在决定是否撤诉之前,当事人应考虑以下建议:

仔细审阅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内容,确保其合法有效。 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员,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做出明智的决定。 如果撤诉后发现协议无效或被侵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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