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1. 确认管辖权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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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准备仲裁材料
必需材料:
仲裁申请书(需注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其他材料(如有):
绩效评估 工资单或其他收入证明 劳动争议处理情况证明 相关证人证词
3. 提交仲裁申请
前往管辖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4. 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将组成仲裁庭,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
5. 庭审准备
根据开庭通知,当事人应按时出庭。庭审程序包括:
陈述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提交证据 质证 辩论
6. 庭审程序
仲裁庭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举证和质证。仲裁庭可以根据需要传唤证人,调查有关情况。
7. 仲裁裁决
仲裁庭会在审理终结后做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一式两份,由仲裁庭成员签字盖章。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重要事项:
时效: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费用:仲裁申请人需缴纳仲裁费,具体金额根据争议标的额而定。 复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如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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