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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时间确定了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6-06 浏览量:773

劳动仲裁开庭时间确定了吗?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当在五天内将仲裁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仲裁通知书中应当载明开庭时间、地点和仲裁员姓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在开庭五天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开庭时间确定了吗

因此,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应当在开庭前五天确定。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通知书载明的开庭时间及时出庭。

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时间出庭,应当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能出庭的理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以延期开庭。

劳动仲裁开庭时,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规则进行陈述、质证、辩论。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应当在开庭后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开庭时间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第三十条: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在开庭五天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有权准时出庭,陈述事实、理由和证据,参与质证和辩论。 当事人有义务遵守仲裁规则,服从仲裁员的指挥。 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应当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仲裁义务。

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仲裁通知书,了解开庭时间、地点和仲裁员姓名。 当事人应当按照开庭通知书的时间准时出庭。 当事人应当带齐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当事人应当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尊重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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