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诉丹东劳动仲裁电话
概述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如果在劳动关系中遇到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寻求救济。丹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丹东市辖区内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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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劳动仲裁电话
丹东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15-2860555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大厦101室
投诉程序
1. 准备材料
投诉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仲裁申请书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相关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2. 提交申请
可以在仲裁委员会(地址如上)直接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线上方式提交。
直接提交:现场递交材料,并填写仲裁申请书。 邮寄:将材料邮寄至仲裁委员会,并在信封上注明“劳动仲裁申请”。 线上提交:可以通过丹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办”平台提交申请。
3. 受理与审查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 开庭审理
仲裁委员会会安排开庭审理。当事人可以自行出庭,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庭审过程中,双方会进行陈述、提交证据,并接受仲裁员的询问。
5. 裁决
庭审结束后,仲裁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决。裁决书会在庭审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意事项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费用:按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仲裁费。 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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