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劳动仲裁流程
一、申请仲裁
劳动者与企业因搬迁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时间: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申请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身份证明 与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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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审查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三、仲裁程序
开庭审理: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证据和辩论进行审理。 调查取证:仲裁庭根据需要调查取证。 调解:仲裁庭积极促成当事人调解。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五、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特别规定
1. 企业搬迁的合理性
仲裁庭在审理搬迁争议时,会审查企业的搬迁是否合理。企业需证明搬迁符合生产经营需要,且对劳动者权益没有造成严重损害。
2. 劳动者协商权利
企业搬迁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一致的,企业可单方做出搬迁决定,但须支付经济补偿。
3. 补偿标准
劳动者因搬迁而受到损失的,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通常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三倍。
4. 优先安排就业
企业搬迁后,应优先安排劳动者在新的工作岗位就业。劳动者不同意在新的工作岗位就业的,视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5. 证据收集
劳动者在申请仲裁前,应当收集与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企业搬迁通知、协商记录、损失证明等。
6.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企业职工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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