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仲裁流程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仲裁是法律规定的解决途径之一。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仲裁的程序和规则。
仲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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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劳动合同纠纷,且双方自发生纠纷之日起一年内未协商解决的;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发生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仲裁机构有管辖权。
仲裁流程
1. 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
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相关证据清单和证据复印件。
2. 仲裁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组成仲裁庭,并指定仲裁员。
3. 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在仲裁受理后30日内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陈述申辩意见,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4. 调解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应当首先尝试调解纠纷。如果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5. 仲裁裁决
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裁决执行
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向法院起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仲裁期间,劳动关系存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裁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败诉方生活困难的,仲裁庭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其承担仲裁费用。
时间限制
法律规定,仲裁申请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未提出仲裁申请的,视为放弃仲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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