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法律,不认定工伤可否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由用人单位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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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工伤的理由
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核,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仲裁案件时,应当审查工伤认定是否合法、合理。如果认定工伤认定不合法、不合理,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决撤销或变更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认定工伤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因此,职工不认可工伤认定结果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处理程序
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进行仲裁,对事实进行调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制作仲裁笔录。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开始后45日内结案。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仲裁裁决的内容。
劳动仲裁注意事项
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工伤事实; 如实陈述情况,配合仲裁委员会调查; 尊重仲裁裁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内容。
总结
根据中国法律,不认可工伤认定结果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将独立进行仲裁,对工伤认定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劳动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仲裁裁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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