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人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说法不符合中国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负债人并非被劳动仲裁排除在外的主体。
劳动仲裁的申请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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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劳动争议申请调解、仲裁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由此可见,劳动仲裁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负债人与劳动仲裁的主体关系
负债人是指欠债不还的人,不属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但如果负债人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则负债人的身份不会影响其作为劳动仲裁申请主体的资格。
案例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中明确指出,负债人或者清算组,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劳动者主张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权益,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司法实践
各地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也普遍认可负债人的劳动仲裁资格。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负债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认定负债人作为劳动者可以享有劳动仲裁权。
结论
负债人并不被劳动仲裁排除在外,在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负债人享有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司法实践也支持负债人的劳动仲裁资格。因此,认为负债人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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