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公司可以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是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的专门行政机构。劳动仲裁具有以下特点:
强制性: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劳动仲裁的裁决。 终局性:劳动仲裁的裁决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 公益性:劳动仲裁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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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关系中的其他争议。
姑苏区劳动仲裁流程
1. 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劳动者)和被申请人(公司)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争议事项和请求。 2. 受理案件。劳动仲裁委收到申请书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在7天内受理。 3. 调查取证。劳动仲裁委将对争议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证据等。 4. 调解。劳动仲裁委将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可达成调解协议。 5. 作出裁决。调解不成功的,劳动仲裁委将依法作出裁决。裁决书应载明争议事项、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等内容。
特殊规定
根据《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实施意见》,在姑苏区,以下类型的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调解程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劳动者请求支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费等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产生的争议。
仲裁前调解程序由调解员主持。调解成功,可达成调解协议并报劳动仲裁委备案。调解不成功的,劳动仲裁委方可立案受理。
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应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凭证等。 劳动仲裁委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不得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