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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未满意可以复审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6-01 浏览量:302

劳动仲裁未满意可以复审吗?

在中国现行劳动法律体系下,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审。复审程序是劳动仲裁制度的重要补充,保障了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复审条件

劳动仲裁未满意可以复审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申请复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实体处理等方面存在异议,认为裁决有错误。 裁决已生效:仲裁裁决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未申请复审或申请复审被驳回的,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期限内申请:当事人应当在仲裁裁决生效后30日内申请复审。超过法定期限,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复审程序

复审申请提交后,中级人民法院将组成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复审庭进行审理。复审庭审理复审案件时,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受理审查:复审庭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复审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开庭审理:复审庭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听取双方的陈述和举证,并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审查。 评议裁定:复审庭合议后,对案件作出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裁定的理由和依据。

裁定种类

复审庭对案件审理后,可以作出以下裁定:

维持原裁决:复审庭经审查认为原仲裁裁决正确无误的,裁定维持原裁决。 撤销原裁决:复审庭经审查认为原仲裁裁决有错误的,裁定撤销原裁决,并可以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或者依法改判。 裁定发回重新仲裁:复审庭经审查认为原仲裁裁决程序违法,或者由于仲裁员的过错导致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裁定发回原仲裁委员会或者指定的其他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复审裁定的效力

复审裁定是终局裁决,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对复审裁定不服的,不得再申请复审。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属于复审范围:

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异议 当事人对已执行的仲裁裁决的异议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效力异议

结论

劳动仲裁未满意可以提起复审,是当事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复审制度对于纠正仲裁裁决中的错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在申请复审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期限和条件,并积极配合复审庭的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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