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劳动仲裁会管不受理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6-01 浏览量:347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下列劳动争议不予受理:

已超过仲裁时效的争议。劳动者一方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超过一年未申请的,仲裁委员会不受理。 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争议。当事人一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 仲裁裁决已生效且当事人已履行的争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双方当事人已履行完毕,一方当事人再申请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争议。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 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由其他机关受理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例如,公务员的劳动争议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受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争议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受理。 当事人主体不适格的争议。申请仲裁的当事人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例如,个人与非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争议。 仲裁申请手续不全的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未按照规定提交必要的材料或手续不完备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申请人须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

劳动仲裁会管不受理吗

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程序

1. 审查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首先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包括仲裁时效、主体资格、争议内容等。 2. 决定不受理。如果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将做出决定不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 告知理由。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救济途径。

注意事项

劳动者应注意仲裁时效,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对于不受理的决定,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享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免费法律服务。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