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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拒绝开庭怎么办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6-01 浏览量:750

劳动仲裁拒绝开庭怎么办

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在实践中,部分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会因各种原因拒绝开庭审理案件,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对于劳动仲裁拒绝开庭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 申请复议

劳动仲裁拒绝开庭怎么办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劳动者对仲裁委不予受理仲裁申请或者裁定驳回仲裁申请的,可以向上一级仲裁委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仲裁委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在复议申请中,劳动者应当说明仲裁委拒绝开庭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上一级仲裁委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2. 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仲裁委拒绝开庭,且劳动者申请复议后维持原裁决,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提起期限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

在行政诉讼中,劳动者应当以仲裁委为被告,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并责令仲裁委开庭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理结案。

3. 向工会反映

劳动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仲裁委拒绝开庭的情况。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有权向仲裁委提出交涉,要求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案件。

工会还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劳动者撰写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 申请仲裁员回避

如果劳动者认为仲裁员有回避事由的,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员回避。仲裁员回避事由包括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参加案件的调查或者处理、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之间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仲裁委收到回避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同意回避,应当重新指定仲裁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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