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证
简介
劳动仲裁调解证是中国劳动仲裁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文件,证明当事人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已达成调解协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半司法程序,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主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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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仲裁员、被申请人和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
调解程序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会首先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调解不成,仲裁员将对争议事项进行裁决。
调解证的作用
劳动仲裁调解证具有以下作用:
证明当事人已达成调解协议,终止劳动争议; 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 违反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证的效力
劳动仲裁调解证一经制作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争议事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撤销调解证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仲裁调解证可以被撤销:
调解协议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欺诈、胁迫等情形成立的; 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执行调解证
劳动仲裁调解证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十五日内,审查调解证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执行。
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调解证一般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和执行。然而,如果当事人对调解证的合法性或效力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将进行审查。
结论
劳动仲裁调解证是中国劳动仲裁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便捷方式,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劳动仲裁调解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