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人的离婚诉讼
当夫妻一方在离婚诉讼中下落不明或无法被联系到时,就可以提起找不到人的离婚诉讼。中国《民事诉讼法》对此类诉讼有明确规定。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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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寻找下落不明一方:在提起诉讼前,原告方应尽力寻找下落不明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查找,如社交媒体、寻找寻人网站等。 2. 公示送达:如果经过寻找仍无法找到被告方,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送达。法院将公告刊登在报纸或网上,公告期为60天。公示期结束后,视为公告送达,诉讼程序可以继续。 3. 缺席审理:公示送达后,被告方缺席审理,法院将依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 4. 判决:法院将根据原告方的证据,确认婚姻关系是否存在、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如果法院认定离婚条件成立,则会做出离婚判决。
证据要求
找不到人的离婚诉讼中,原告方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寻找被告方过程的证明:如公安机关出具的协助寻找证明、寻人启事等 证明被告方下落不明的时间:如亲属证言、邻居证明等 符合离婚条件的证据:如感情破裂、分居时间等
注意事项
1. 谨慎起诉:找不到人的离婚诉讼可能存在被告方隐匿或故意躲避的情况。原告方应慎重起诉,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2. 保留证据:在寻找被告方的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尽职寻找。 3. 收集相关证明:寻找下落不明一方过程中的任何线索或证据都应收集并向法院提交。 4. 耐心等待:不在场离婚诉讼的审理时间可能会比普通离婚诉讼更长,原告方应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
总结
找不到人的离婚诉讼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到一方当事人的离婚问题提供了法律途径。通过公示送达和缺席审理等程序,法院可以保障原告方的诉讼权和离婚权益。但原告方在提起诉讼前应谨慎考虑,收集充分证据,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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