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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公章遗失怎么办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29 浏览量:379

劳动仲裁公章遗失怎么办

前言

劳动仲裁公章是劳动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仲裁案件时使用的重要印鉴,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劳动仲裁公章遗失,将对劳动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劳动仲裁机构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妥善保管公章,并及时妥善处理公章遗失事宜。

劳动仲裁公章遗失怎么办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应当受理或者驳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制作受理通知书,并加盖公章。”

公章遗失后的处理程序

1. 发现公章遗失

劳动仲裁机构发现公章遗失后,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 在当地报纸或者行业网站上发布公章遗失声明。 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停止使用该公章。

2. 申请补刻公章

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刻公章。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公章遗失报案证明。 公章遗失声明的报纸或者网站截图。 劳动仲裁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3. 重新受理案件

补刻公章后,劳动仲裁机构应当重新受理遗失公章前受理的仲裁案件。重新受理时,应当制作新的受理通知书并加盖补刻公章。

4. 延续诉讼时效

劳动仲裁公章遗失期间,仲裁申请的时效不中断。这意味着,当事人在公章补刻后,仍然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当事人应对措施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向劳动仲裁机构了解案情进展。 公章遗失后,及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了解补刻公章后的重新受理时间和程序。 在收到新的受理通知书后,积极参与劳动仲裁程序。

其他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加强公章管理,建立健全公章使用、保管和销毁制度。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仲裁申请书和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公章遗失后,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避免不法分子利用遗失公章从事违法活动。

结语

劳动仲裁公章遗失是一件较为严重的事件。处理得当,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劳动仲裁程序的影响。劳动仲裁机构和当事人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公章遗失事宜,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及时的解决。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