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提交证据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提交证据是劳动仲裁的关键环节,能够充分支持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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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类型
劳动仲裁中可以提交的证据类型包括:
书证:合同、劳动手册、考勤表、工资条等 物证:实物、照片、视频等 证人证言:证人的出庭作证 鉴定结论:专家对特定问题的鉴定意见 视听材料:录音、录像等
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由以下原则确定:
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优先权,除非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未履行优先权义务。
证据提交时间
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未按时提交证据的,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纳。
证据提交方式
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当事人直接向仲裁庭提交 委托代理人提交 邮寄或快递提交
证据审查
仲裁庭审查证据时,会根据以下原则:
合法性:证据必须合法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事实密切相关,能够证明当事人的主张。 真实性:证据是真实的,没有造假或伪造。
证据效力
仲裁庭对证据的效力进行综合判断,考虑以下因素:
证据的种类和数量 证据的来源和取得方式 证据的证明力 证据与其他证据的一致性
不提交证据的后果
如果当事人未能在劳动仲裁中提交证据,或者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将承担以下后果:
当事人的主张可能不被支持 仲裁庭可能会根据另一方的证据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判决
结论
在劳动仲裁中提交证据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当及时、全面地提交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仲裁庭会根据证据的类型、来源、关联性、真实性和效力进行审查,并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