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文书会电话通知吗?
引言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程序。劳动仲裁文书是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所作出的裁决或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劳动仲裁文书是否会电话通知当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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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送达方式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或者其他方式。
该条文并未明确规定电话通知的方式,因此,劳动仲裁文书原则上不会电话通知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的送达方式
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采用以下方式送达劳动仲裁文书:
直接送达:由仲裁员或者工作人员亲自将文书交到当事人手中。 邮寄:将文书通过挂号信邮寄至当事人指定的地址。 其他方式:如通过公告、传真等方式送达。
特殊情况下电话通知的可能性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文书不应电话通知,但并不完全排除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电话通知的可能性。例如:
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 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接收文书。 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电话通知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特殊情况下电话通知,劳动仲裁文书仍需通过正式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电话通知仅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不能替代正式送达。
收到劳动仲裁文书后的应对
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文书后,应当及时阅览文书内容,并根据文书的性质和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
裁决书:对于裁决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书:对于调解书,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结语
劳动仲裁文书一般不会电话通知当事人。仲裁委员会会采用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进行送达。但在特殊情况下,不排除电话通知的可能性。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文书后,应当及时阅览文书内容并根据要求采取相应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