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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下岗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28 浏览量:905

工伤可以下岗吗?

工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等。但工伤职工是否可以下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工伤可以下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中,包括“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职业中毒的”。

因此,从法律规定来看,工伤职工原则上是不可以被下岗的。

例外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工伤职工也可能被下岗,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工伤职工伤情严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从事任何工作; 用人单位已支付了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如果满足上述例外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以下程序:

向工伤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协助工伤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

用人单位不得以工伤为由歧视或解雇职工,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就医治疗等。

结论

工伤职工原则上是不可以被下岗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工伤职工伤情严重,丧失劳动能力,且用人单位已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才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相关程序,并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