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后能否进行工伤鉴定
概述
工伤复发是指工人在原有的工伤事故伤情基础上,再次发生与原工伤事故原因相同的伤情。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工伤复发后,劳动者有权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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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致残,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从伤残等级确定之日起享受伤残津贴,停发原工资。职工劳动能力恢复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对照所在岗位工资福利标准执行,不再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职工按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和伤残津贴的期限,在停工留薪期和享受伤残津贴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按月支付职工工资或者伤残津贴。职工停工留薪期和享受伤残津贴的期限,从工伤认定之日起计算。"
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复发后,劳动者可以向原工伤事故认定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书 工伤复发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等 工伤复发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证明,如工资发放记录等
鉴定内容
工伤鉴定主要内容包括:
伤情与原工伤事故的关系 伤情等级 伤情是否达到伤残等级标准 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
鉴定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由工伤鉴定委员会作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鉴定结果可以是:
工伤复发并达到伤残等级标准 工伤复发但不达到伤残等级标准 工伤复发与原工伤事故无关
鉴定结论的效力
工伤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根据鉴定结论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他相关规定
对于工伤复发后不能工作的劳动者,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结
工伤复发后,劳动者有权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程序由工伤事故认定部门负责,鉴定内容包括伤情与原工伤事故的关系、伤情等级等。鉴定结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因工伤复发不能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