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程序
当劳动者不幸身故或丧失行为能力,其家属有权代表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家属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 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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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死亡证明或丧失行为能力证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 有关劳动争议的证据(如工资拖欠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家属与劳动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
2.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家属应向劳动者生前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争议事项、请求仲裁事项以及证据清单。
3. 仲裁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案。 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将组成仲裁庭,并指定主审仲裁员。
4. 举证和质证
家属和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并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 仲裁庭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5. 开庭审理
若调解不成功,仲裁庭将开庭审理。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将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并进行辩论。
6. 裁决
仲裁庭将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 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7. 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不服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义务,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有1年的时效期,从劳动者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之日起计算。 家属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在整个仲裁过程中,家属应积极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仲裁裁决对用人单位具有绝对约束力,不得随意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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