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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诉讼怎么申请调解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24 浏览量:401

深圳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申请

一、调解的概念

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解决夫妻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

深圳离婚诉讼怎么申请调解

二、申请调解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深圳市人民调解条例》规定,申请离婚调解应符合以下条件:

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 存在可调和的矛盾或纠纷; 调解不会损害国家、社会或他人利益。

三、申请调解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调解,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程序如下:

1.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书; 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2. 人民法院调解

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组织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四、调解协议的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调解协议不得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五、调解不成的处理

如果调解不成功,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将终止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继续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六、总结

深圳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调解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诉讼对夫妻关系和家庭的影响。当事人在申请调解时,应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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