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合同的间断性
引言
劳动仲裁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仲裁事项达成的协议,旨在解决劳动争议。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劳动仲裁合同间断的情况,本文将探讨根据中国法律,劳动仲裁合同是否可以间断签署。
.jpg)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这意味着,劳动争议仲裁庭对劳动争议作出的裁决,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未明确规定劳动仲裁合同是否可以间断签署。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司法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判例中指出,劳动仲裁合同具有可续约性,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期满后协商续约。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在合同期满前就续约达成一致,则劳动仲裁合同将自动终止。
换言之,劳动仲裁合同可以间断签署,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劳动仲裁合同已到期终止,且双方当事人均未继续续约; 劳动仲裁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新的劳动仲裁合同。
例外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仲裁合同不得间断签署:
劳动争议仲裁庭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庭申请仲裁。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合同不得间断,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庭请求裁决。
中断后的效力
劳动仲裁合同中断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受影响。劳动者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用人单位也需要继续支付劳动报酬。
然而,中断期间发生的新增劳动争议,将适用新的劳动仲裁合同。
结论
根据中国的法律,劳动仲裁合同可以间断签署,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庭已受理案件或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约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则劳动仲裁合同不得间断。同时,中断期间发生的新增劳动争议将适用新的劳动仲裁合同。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