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参加中国劳动争议仲裁听证
1. 提交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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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准备材料
提交仲裁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仲裁申请书 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争议事由和要求的陈述书 证据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表、解除合同通知书等
3. 立案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受理,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书》。
4. 参加听证
《仲裁通知书》会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当事人应按时参加听证。
5. 听证程序
听证会由仲裁员主持,一般流程如下:
开庭:仲裁员宣布庭审开始,核对当事人身份。 申请人陈述:申请人阐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出示证据。 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回应申请人的主张,提供相反证据。 举证质证:双方对各自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提出质证意见。 辩论: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发表意见。 仲裁员提问:仲裁员可以向当事人提问,查明事实。 调解:仲裁员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结案:调解不成的,仲裁员将宣布休庭,待仲裁后作出裁决。
6. 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诚信参与听证,如实提供证据,客观陈述事实。 尊重仲裁庭秩序,注意言行,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庭。 如有疑问,可向仲裁员或法庭辅助人员咨询。
7. 作出裁决
听证结束后,仲裁员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在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8. 执行裁决
仲裁裁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执行。如果任意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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