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劳动仲裁的后果及应对措施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仲裁结果,将带来一系列后果并影响维权途径的选择。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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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失效: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接受,裁决将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法执行。 损失扩大:仲裁结束后,若当事人仍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将面临进一步的损失,如工资拖欠、福利受损等。 诉讼时间延长:不接受仲裁后,当事人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将导致维权时间进一步延长。
应对措施
一、协商解决
与不接受仲裁结果的当事人积极沟通,了解其异议原因并尝试在合法范围内协调解决,避免诉讼。
二、申请再审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再审。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前提条件:申请再审被驳回或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不申请再审。 诉讼期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
四、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有限,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寻求帮助。
五、其他途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仲裁结果涉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向工会反映: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可以协助职工维权,向相关单位反映情况。 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不接受仲裁结果的违法行为,施加社会压力。
特别提醒
对于以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仲裁裁决的,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2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82条规定,对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接受劳动仲裁的后果严重,当事人应合理应对,通过协商、再审、诉讼、法律援助等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仲裁制度,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